2015年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遴选3人公告

2015-09-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遴选3人。湖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下午5点整。具体遴选要求详见下文。
2015年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公开遴选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拟面向全省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职位
  文字综合岗位2个、网络信息软件开发岗位1个。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同级机关工作满2 年以上并在现岗位任满1年以上。(以2015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法违纪正被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
  1.文字综合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文字能力;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年(含)以上。
  2.网络信息软件开发岗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信息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从事信息化建设、网络建设与维护、软件开发与应用等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
  四、遴选程序
  1.报名。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下午5点整。
  2.开考比例。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
  3.资格审查。第一次笔试结束后,省科协按照遴选条件对通过第一次笔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第二次笔试人员。所需资料:
  (1)《湖南省科协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同意推荐意见。请在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或省科协网站(http://www.hnast.org.cn/)下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表和登记表复印件,和可以证明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材料;
  (5)请准备能证明本人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同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并在现岗位任满1年以上,以及相关工作经历的材料。
  4. 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文字综合岗位共安排3次考试,包括2次笔试、1次面试,笔试主要侧重对文字综合能力的考察。第一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第二次笔试的人选;第二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2次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的比例,从高到低计算考生综合得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网络信息管理岗位共安排3次考试,1次计算机技能操作考试、1次笔试(笔试与文字综合岗位第二次笔试相同)、1次面试。第一次计算机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第二次笔试的人选;第二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 2次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的比例,从高到低计算考生综合得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5.考察与体检。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考生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6.研究与公示。考察、体检结束后,省科协党组研究,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3名拟选调人员,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省科协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7.转任。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从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由省科协党组研究决定递补人选。
  请报考人员填写两个正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因电话不畅等原因找不到人,导致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731—84884353,0731—84884349。
  本公告由省科协人事部负责解释。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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