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5-08-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2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至9月6日,笔试以专业知识测试为主,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素养、实践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
2015年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 组织领导与实施
  遴选工作在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领导下,由办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三、遴选范围及职位
  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具体职位为:
  1、省扶贫基金会办公室计算机专业1名;
  2、省扶贫基金会办公室法律专业1名。
  四、 遴选报名条件
  1、具备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身份,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下职务。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5、具有2年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含称职)以上(不含试用期)。
  6、职位要求:计算机专业考生学历为计算机专业或者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法律专业考生学历为法律专业或者取得全国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暂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扶贫开发政务信息网发布遴选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至9月6日。
  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相关资料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42469216@qq.com。(含以下材料)
  请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湖南省扶贫开发政务信息网,自行下载《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其身份并同意报考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交《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了全国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类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登记表、最近一次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
  由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人事处根据个人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4、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5。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笔试以专业知识测试为主,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素养、实践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遴选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查阅干部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职位的适应程度相结合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遴选人员,在湖南扶贫开发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由人事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报湖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六、 有关要求
  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人事处、机关党委要严格把关,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若发现资格伪造、考试作弊等情况马上取消参考资格。
  联 系 人:黄颖
  联系电话:0731-82214852
  传 真:0731-82214566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8办公楼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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