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2015-08-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24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9∶00-8月18日9∶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内容: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湖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4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现就我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共24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15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人社局网(www.xtrs.gov.cn)、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湘潭人才市场网(www.xtrcsc.con)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的时间计算,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公告所列专业按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凡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9∶00-8月18日9∶00
  交费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9∶00—8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8月25日9∶00—8月29日8∶0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4、重要提醒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交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时,可以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笔试
  笔试内容: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全都为客观题。《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全部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2015年8月29 日上午9∶00—11∶00
  《申论》2015年8月29日下午2∶00—4∶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进行笔试,特殊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批,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到1∶3,达不到1∶3的,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申请降低比例,则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门笔试成绩各占50%(即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特殊专业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批,可放宽到1∶2,达不到1∶2的,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申请降低比例,则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名单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面试环节加试实际操作内容的,必须在统一组织的集中面试之前进行。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考察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不合格时可以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体检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在湘潭市人社局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聘用结果,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考务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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