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网:公务员面试考官及考生应遵循原则

2013-06-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湖北公务员笔试已结束,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2年5月底前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查询笔试成绩。6月中下旬组织公务员面试,接下来考生可开始着手准备。面试不仅仅是通过笔试者进入公务员领域的一个敲门砖,而且也是在考官对自己原则确定的一个检验方式。因此面试的准备和复习要从这两个主体的细节去入手,更加全面的熟悉面试的流程及内容。下面,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hubei/)专家就为考生讲解一下面试考官和考生应遵循的原则。
  一、作为面试的面试考生应遵循的原则
  1、仪表得体大方原则
  2、语言灵活严谨原则
  3、态度谦逊温和原则
  4、心灵真诚信念原则
  二、作为面试的面试考官应遵循的原则
  1、监督原则
  监督的目的是保证面试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进行。对面试全过程实施监督,是顺利完成面试工作的保证。
  一是组织监督,在面试中,请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参加;
  二是新闻舆论监督,新闻舆论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权以适当方式了解和报道面试工作的情况;
  三是考生监督,考生是最好的监督者,因其亲身经历了面试的全过程,对面试的组织程序、考官水平及试题等情况有申诉控告权,主考部门应设立相应的机制(如举报、意见箱等),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出适当处理。
  2、回避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考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面试时应予回避。例如:面试考官或组织者与考生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双方的近亲属关系、儿女姻亲关系等,都应回避。
  3、合理性原则
  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5~9人组成,在年龄上,最好老中青结合;在专业上,应吸收有业务实践、业务理论研究且面试技巧方面经验较丰富的权威人士。省级以上面试 考官小组的组成一般由负责考录工作的代表、用人单位的主管领导、业务代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为宜;市、县级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组织、人事、用人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业务骨干等组成为宜。
  4、考生机会均等原则
  在面试时公平性和公正性显得尤为重要。公平性体现在对考生用“一把尺子”衡量,机会均等;公正性体现在考官评分要客观、公平,克服主观随意性。
  三、考生必备法宝——面试常用语
  有时候考生想通过拖延回答的时间以斟酌字词;有时候考生可能一时紧张忘了话题;有的时候考生希望自己的表述会有更好的效果;在这些情况下考生就要整理一些常用句式和“万用语”,以便不备之需,解燃眉之急。
  “坦率地说……”
  “我能适合这个部门的工作是因为……”
  “我是这样考虑这个问题的……”
  “我真诚地希望您能对我的情况表示满意……”
  “我希望您能理解……”
  “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
  “我很高兴您能欣赏我的观点……”
  “这是我为什么这样做的理由和想法……”
  “听完的解释后,您也许会同意我的观点……”
  “在我回答您的问题之前,我必须强调……”
  “您对我的建议正是我准备实现的目标。”
  “这是从中总结到的教训,相信以后我不会再发生同样的过失。”
  “的确”、“是的”、“当然”。
  俗话说“熟能生巧”,面试常用语需要自己在复习准备过程中细细琢磨,反复练习,一定会有所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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