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2013-07-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4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2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遴选选调生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70;

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40 +公安基础知识测试÷公安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基层专武干部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40 +军事综合知识测试÷军事综合知识测试满分×2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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