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市事业单位招聘128人 21-31日报名

2013-12-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天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天门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2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8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国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毕业生;


  (二)符合应聘条件和公告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


  (六)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时间:2012年5月21日—5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天门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天门市竟陵东湖大道20号),联系电话:0728-5235145。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日期和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我省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应聘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须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或组织部门出具的有关在当地服务的时间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报名才能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3、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者可以选择是否愿意接受调剂,即在所报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情况下,由招考办公室根据报考者的意愿,选择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须填写《天门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6张,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由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专业要求提出,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两周内发布。根据国家、省、市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准考证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在6月14-15日统一发放。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2年7月-8月,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市人社局通过直接选派或委托主管部门选派面试考官或监督员参与各招聘单位面试。市纪委全程监督。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但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应聘者须携带《2012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1、属201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推荐表、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料;


  2、属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或已取得毕业生的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料;


  3、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6:4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一)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www.tm12333.gov.cn/)统一公布和公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也应按照统一要求,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开始前,在单位网站或宣传牌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于考核结束后、办理岗位认定登记及签订聘用合同前,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调动或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对《2012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等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728-5223449;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28-5235145;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受理电话:0728-5227928。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hbgwyw.net/files/20120514113101_98014.rar)


  1、《天门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12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2012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投诉电话一览表》。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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