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荆门市2012年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市、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大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程,为荆门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中共荆门市委决定,2012年继续面向全国公开招考12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直机关科级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职位、职数
2012年计划公开招考12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详见荆门市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市、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计划表)。
二、招考的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现已在荆门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考范围)。
(二)招考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招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健康标准。
三、招考的程序、方法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5月20日8:00至5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报考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无法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所需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须准确、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市公选办公室根据报考条件和各职位要求在网上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可于5月21日9:00至5月31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后,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5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
(三)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于5月21日9:00至5月31日17:00进行网上确认,并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缴费需使用开通网银功能的招商银行卡或中国工商银行卡)。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4日8:00至6月8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湖北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710491,87325035。
(五)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12日上午,时间半天,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科目为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综合测试。
(六)资格复审。根据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考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足1:3的职位,在网上公开调剂。调剂后仍不足1:3的职位,按比例减少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资格审查后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3)与准考证相同照片3张。
(七)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分职位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根据体检结果,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从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2012年7月31日前,未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不予录用。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录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录用人员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门党建网向社会公告(http://www.jmdjw.gov.cn)。
2、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3、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荆门市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市、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4—2378305。监督电话:0724—12380。
附件:1、荆门市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市、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计划表;
2、荆门市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市、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荆门市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市、县直
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