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宜昌市“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2013-07-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宜昌市2013年度招募选派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和《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规〔2012〕3号)等文件精神,宜昌市2013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一、招募计划
2013全市共计划招募选派151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二年(今年因我市继续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统招统派”,不选派支教生)。
(一)招募选派29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
(二)招募选派50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服务,重点培养全科医生;
(三)招募选派3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基层计生服务;
(四)招募选派15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
(五)招募选派9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六)招募选派3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
(七)招募选派1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水利部门从事基层水利服务。
二、招募选派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201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心健康;
(五)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适当放宽1-2岁;
(六)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募选派程序
2013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岗位。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2013年度宜昌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分配表》。高校毕业生可从即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pd/rlzyscc/rlzyscc.shtml?szyf)、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c12333.gov.cn)查询。
对“三支一扶”相关政策和拟服务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高校毕业生直接与宜昌市“三支一扶”办联系,联系电话:6056422。也可咨询相应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
(二)网上报名
1、提交申请。高校毕业生确定服务意向后,下载并填写《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自即日起至2013年5月23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宜昌市“三支一扶”办(邮件名格式统一为“岗位+姓名+报名”,如“支农张三报名”),邮箱地址:1095999273@qq.com。同时发送至拟服务岗位相应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一个服务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旧身份证号报名,已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重新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选派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募选派资格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初审。宜昌市“三支一扶”办在收到报名申请后集中对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高校毕业生可于宜昌市“三支一扶”办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资格考试考查。若报名人数与招募计划达到5:1以上时,由宜昌市“三支一扶”办与所在县级“三支一扶”办组织双向选择资格考试或考查,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双向选择人选。
2013年6月5日前,宜昌市“三支一扶”办将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三)双向选择
2013年6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统一组织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基层用人单位代表)与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下载并填写《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贴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一式五份),并附由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往届生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县“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现场复审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并按“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专业对口优先、党员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优先”的原则确定“拟招募”对象、录入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发放《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岗前培训通知书》。
(四)岗前培训和体检
2013年7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见《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岗前培训通知书》),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拟招募”对象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并对“拟招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集中组织体检。省“三支一扶”办对岗前培训结业、体检合格者发放《选派通知书》。
(五)选派到岗
2013年7月底前,“拟招募”对象凭省“三支一扶”办发放的《选派通知书》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完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信息、派遣到岗并组织服务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审批
2013年8月份,根据选派到岗人员名单审核确定《湖北省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拟招募选派人员名单》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12333.com)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高校毕业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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