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门市公安局考试录用政法干警体检考察公告

2013-06-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方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李杰、华阳两人为体检、考察人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2012年12月13日上午7:00-12:00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2年12月13日上午7:00以前到天门市公安局集合。

(二)体检项目与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地点集合参加体检,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能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能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3、考生的通讯工具由专人集中保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视为舞弊。

4、考生体检作弊、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5、考生须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320元。

二、考察

(一)考察时间:2012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

(二)考察内容和方法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符合《公务员法》中有关公务员录用的规定等。

考察组将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进行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与考察对象面谈核实相关情况。视考察对象的不同,将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公告。

(三)考察要求

1、考生务必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交(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需要的,可协助办理调档手续。

2、考生务必确保考察期间不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

天门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728-5223138邮编:431700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28-5226598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门市公安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