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06-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综合调研工作力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全市党政机关硕文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遴选的职位、职数(拟定2名)
1、调研室科员1名;
2、相关业务处室科员1名。
二、遴选条件和报考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可靠,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2、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强,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表现突出。
3、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科学文化知识、理论政策水平,具有良好的调查研究和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4、具有本市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及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者。
5、报考人员一般应当具有职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调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8月12日至8月27日(截止时间为8月27日下午5:00)。
2、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大院内1号楼2楼)。
3、报名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3篇左右。填写《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在本站下载中心下载),同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五、考试
考试采取写作能力考试和面试。写作能力考试占60%,面试占40%。写作能力考试后,按成绩高低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分为主题演讲和现场回答主考官的提问,其中主题演讲占面试分的40%,考官提问占面试分的60%。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遴选职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遴选干部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拥军
联系电话:82402739、82402268
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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