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3-06-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职位和职数(12个)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

  区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副部长1名

  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党外)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1名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1名

  区审计局总审计师1名(党外)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总工程师1名

  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名

  市实验学校副校长1名(党外)

  二、范围和对象

  选拔对象为武汉地区(含中央、省在汉单位)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等单位中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条件与资格

  1、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2、基本资格

  (1)现任正科级(含相当职级)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含相当职级)职务4年以上。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区教育局副局长、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位的,放宽到38周岁以下;报考市实验学校副校长职位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3、职位具体要求

  区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副部长职位,应是中共正式党员;

  区教育局副局长职位,应是非中共党员,具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位,应是财务、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

  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位,应是非中共党员,财务、审计及相关专业毕业;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总工程师职位,应是工民建及相关专业毕业;

  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应是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及相  关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征地拆迁、土地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市实验学校副校长职位,应是非中共党员,具有中学高级职称。

  以上所有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具体要求中关于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9月1日。

  四、步骤和方法

  公开选拔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公开选拔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在基本素质、领导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实行考察预告。考察后,由考察组按1:2提出建议人选,经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后,按《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试行办法》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情况,按有关程序选任。

  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区委组织部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免去试用职务,按原职级安排或回原单位工作。

  四、报名办法和要求

  区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符合公开选拔报名条件人员的报名、初审、登记、上报工作。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直接到江岸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江岸区公选办”)报名。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江岸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2份,可上网下载),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交江岸区公选办。每个报考者限填报1个职位。选拔职位经资格审查,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0人的,取消该职位。

  报名时需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及电子文档,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市实验学校副校长职位的,还须携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0年9月8日至2010年9月22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30-下午5:30接受报名;节假日期间,上午9:00-12:00接受报名。

  江岸区公选办报名及办公地点:汉口六合路1号江岸区委机关大楼11楼区委组织部1110室。

  咨询电话:027-82738206

  传真电话:027-82739086

  网址:www.jiangan.gov.cn(江岸信息网)

  江岸区OA网上办公平台(仅限区内)

  电子邮箱:jazzb1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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