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精神和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探索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公务员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优化我省工商系统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务员局决定,从全省工商系统公开遴选公务员。湖北公务员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遴选公务员的职位、资格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为市场监管岗3人,从事市场监管工作;行政执法岗3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遴选人员范围
  全省工商系统在岗在编公务员
  (三)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注重学习,善于思考。
  3、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有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经济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类、电子电气信息及电子工程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食品类、工商管理类和公共管理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在工商部门累计工作两年以上且于2010年12月前考试录用的公务员,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1、尚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所规定的需要回避的关系。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11月19日9∶00—11月24日16∶00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经由所在机关推荐或个人申请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填写遴选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得用新、旧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网络进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能力标准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名次日起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填,如需补充资料的,可提供电子邮箱、传真电话等,要求报考者提供相关材料。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询电话:027-86783020
  3、报名确认
  实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于11月19-26日16:00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规定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11月29-30日从该网站自选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含职位能力水平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时间:2012年12月1日9:00-11:30
  本次考试在武汉市区设置考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供网上查询。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纸质遴选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公布。如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由省公务员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商定是否终止该职位遴选工作。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面试时间、地点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前核查其身份。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并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3、计分权重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在省级医院组织考生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考察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人事部门将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考察对象和工作单位,并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与工作表现、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每个考察对象要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并提出是否转任建议。对于遴选后放弃遴选资格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商议解决。
  五、公示和任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经省工商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分别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原工作机关和遴选机关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遴选人员姓名、所在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工商局监督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
  1、遴选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报考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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