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体检时间
6月6日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
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明确公务员体检中肝脏系列化标准的请示答复函》(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文件执行。
四、具体安排
1、6月6日上午8:00,参加体检的考生到荆门市委组织部四楼会议室(荆门市委大楼四楼)集合,工作人员确认考生身份后组织考生集中乘车到医院体检。
2、体检完毕,由体检医院按要求作出体检结论并加盖公章。
3、弃权者请本人将弃权申请传真到荆门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传真电话:0724—2378305)。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体检纪律
1、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2、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报到,不参加体检者作弃权处理。
3、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陪同。
4、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六、复查
体检结果由荆门市委组织部通知体检对象,并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中共荆门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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