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模拟题(四十三)
2013-06-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公共基础知识一直以来都在湖北省众多事业单位的招聘笔试环节中占有举足新重的作用。湖北公务员考试网为考生排忧解难,特发布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模拟题供考生进行复习参考。
1.下列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审查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B.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C.只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不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D.原则上只作合法性审查,不作合理性审查
2.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有( )。
A.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乎情理
B.行政行为不能超越职权
C.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
D.行政职权的授予、委托要有法律依据
3.下面有关公文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公文的结构就是指公文的组织构造
B.引用公文应先引发文字号
C.公文就是指本机关制成发往外部的文件
D.公文是一种特殊的应用文
4.下列权利中( )是知识产权。
A.专利权 B.商标权
C.著作权 D.肖像权
5.下列原则中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有( )。
A.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B.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C.应急性原则
D.罪刑法定原则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提供参考答案
1.【答案】ACD。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具体行政行 为的合法性,而不是适当性。这一原则的具体要求是: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的对象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 章及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命令、决定等抽象行政行为。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对行政主体运用自由裁量权过程中作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是否合理与适当,原则上不予审查。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标准,主要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即主要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 和法规是否错误,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是否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4、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地 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参照行政规章。
2.【答案】AC。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第一,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第二,行政行业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第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3.【答案】BC。引用公文先引标题后引字号。公文并不全部是发往外部的文件。
4.【答案】ABC。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 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 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条)。把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是不妥当的。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 个特点。
5.【答案】AB。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市民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是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及 适用法律的平等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律平等地位,是指权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平等(相同),法人有与其自身活动相应的权利能力(不相同),法 律地位也是平等的。适用法律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是指法律对民事主体的保护规定是相同的,适用法律时不能区别对待,是由法律地位平等,适用 法律平等决定的。宪法第12条第1款“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应修改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自愿原则: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 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 自由。3、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原则:社会公共道德,就是广大市民公认的道德准则,与共产主义道德有区别。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民法,必然以市民的公共道德为准 则。这是由道德和法律的一致性决定的。民法与市民道德精神一致,民事立法、执法、适用法律均不能违背公共道德。在法无规定的情况下,道德可以成为民法的渊 源,成为解决法律纠纷的依据。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按照诚实不欺、信守诺言的道德准则平衡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的原则。此项 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实事求是,自觉履行义务,也赋予法官一种解释法律及法律行为的裁量权,即以一个诚实信用人的理解进行解释。5、禁止权利滥用原 则:权利滥用,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时超出权利本身的目的和社会所容许的界线。此种行为是违法的,故为法律所禁止。行使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专以侵害他人为目的,以绝小瑕疵拒绝对方给付,违背权利目的等,均为法律所禁止。故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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