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北咸宁市通城县高中教师招聘50人公告

2024-05-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4湖北咸宁市通城县高中教师招聘5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9:00至5月9日17:00,网络报名窗口于5月9日17:00准时关闭。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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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湖北咸宁市通城县高中教师招聘50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发布《2024年通城县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4年通城二中、通城三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高中阶段教师,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24年通城县高中阶段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
 
  3.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学历学位
 
  全日制师范类(2020年以前原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不含专升本和专科起点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及教师资格证
 
  1.年龄。本科学历报考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教师资格证。考生应具有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以及相应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下同)。考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专业
 
  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要求一致。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
 
  5.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
 
  6.通城县在编教师。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9:00至5月9日17:00,网络报名窗口于5月9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均通过2024年通城县高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715)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登陆报名平台缴纳笔试报名费。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4日17:00,面试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期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需要上传资料(所有上传资料请自行保存,后续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在同一张图片内);
 
  (2)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上传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以及相应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
 
  (3)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相关证明;
 
  (4)本科生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方法是: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申请-下载);
 
  (5)研究生考生除须上传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之外(2024年应届研究生除须上传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外),还需上传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
 
  (6)本人承诺书(见附件2)。
 
  5.报名要求: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报考。报名时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注意事项:报名表仅生成一次,考生个人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生成的电子版报名表(在后期的审查中需要上交纸质版报名表)。
 
  7.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7-50766287。
 
  (三)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1.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5月1日9:00至5月11日17:00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2.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登陆报名平台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4日17:00,未按期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登录2024年通城县高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考试入场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为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全县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3.笔试内容及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基于事业单位不同招聘岗位对人的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本次高中和中职岗位笔试按照中小学教师(D类)设考。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合计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50%,《综合应用能力》占50%。实行笔试考核成绩合格控制线,笔试考完将会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面试内容和要求:分学科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主管单位报人社部门审核后,保留岗位计划,符合面试入围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重在考察考生的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专业素质和心理素质。面试分数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实行面试考核成绩合格控制线,面试考核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下一招聘环节。
 
  5.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考察、体检及选岗:
 
  (1)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
 
  (3)学历层次高者;
 
  (4)面试成绩高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则毕业后最终的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如果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考核方法,胜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岗前培训
 
  根据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专业素养、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评定。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注:任何环节中的“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决定是否在满足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排名进行递补,而不是必须递补。
 
  3.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岗前培训。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选岗、签订就业协议和办理聘用手续
 
  1.选岗。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分学科按分数高低顺序进行选岗。
 
  2.签订就业协议。选岗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非应届生选岗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3.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及违约责任
 
  1.政策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相关待遇。拟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2.违约责任。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应聘岗位、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或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咨询电话:
 
  通城县教育局:0715-4866265
 
  通城县人社局:0715-4354912
 
  文章来源:http://www.zgtc.gov.cn/xxgk/xxgkml/rsxx/zklq/202404/t20240430_35679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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