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冈黄州区专项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人公告

2023-05-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黄冈黄州区专项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8:30至5月25日17:30.报名窗口于5月25日17:30准时关闭。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黄冈黄州区专项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2日审核备案,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下称“区委组织部”)、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区人社局”)、黄州区教育局(下称“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学校专项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黄州区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人,具体招聘单位、学段学科、人数详见《黄州区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6.持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含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符合申报教师资格证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报考。
 
  7.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黄州区内在职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2023年5月13日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huang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8:30至5月25日17:30.报名窗口于5月25日17:3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
 
  3.报名要求:
 
  (1)黄州区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行“按学段学科报名,按综合成绩选岗到学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请仔细阅读《公告》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7:30.
 
  2.资格审查内容: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即为1987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3)《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本科及以上”,即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1.招聘单位审核资格期间,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2.2023年5月22日10:00至5月27日17:3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2023年6月1日9:00至6月3日8:00.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试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2份备用)。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内容。
 
  针对本次招聘岗位特点,按中小学教师类(D类)设考。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3日 上午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D类)》笔试地点及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3.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笔试各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批准。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发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适时组织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事宜另行公告。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应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以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重要提示:黄州区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于2023年5月28日前向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黄州区沿江大道30号,303室,联系电话:0713-8671197)提供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黄州区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政策性加分审核表》(附件2)、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或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7月31日。
 
  (四)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环节,同时进行心理合格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和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黄州区教育局审核后报黄州区人社局审定,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组织聘用人员选岗,各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用人员放弃选岗或者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各学校具体聘用人员确定后,由黄州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未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http://www.huangzhou.gov.cn/),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3-8671197区教育局人事股;
 
  0713-8111956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黄州区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黄州区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政策性加分审核表.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州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angzhou.gov.cn/zwgk/public/6636767/985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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