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发布,本次共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448人,包括应往届毕业生126人、优秀在职教师271人、骨干教师44人、财务人事人员7人。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12:00至6月10日12:0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武汉东湖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和工作人员448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448人,包括应往届毕业生126人、优秀在职教师271人、骨干教师44人、财务人事人员7人。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及《武汉东湖高新区2022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幼儿园教师及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财务人事人员岗位除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武汉东湖高新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含聘用制)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岗位
1.学历:2020届、2021届、2022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还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2.年龄: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内(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对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且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其中取得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教师资格证均可报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二)优秀在职教师岗位
1.学历: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个别偏远学校可放宽学位要求(仅限大屋陈学校、滨湖幼儿园)。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幼儿园岗位除外)。
4.资历及业绩:现任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毕业前实习任教经历不计算在内),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①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含教师学科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名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②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含优秀班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③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等综合类荣誉称号(含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④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优质课、教学比武、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教学资源类的教学评比活动(含说课、录像课、微课、视频课)中获奖;
⑤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学生比(竞)赛活动中荣获辅导奖(无辅导荣誉证书不计);
⑥作为第一作者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中获奖;
⑦主持或参与区(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以课题立项通知书或结题证书为据);
⑧近三年(2019年-2021年)有一次及以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为优秀(仅限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三)骨干教师岗位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2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不一致的,职称与业绩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资历和业绩:现在普通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或在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学段须与目前任教学段一致),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下列Ⅰ、Ⅱ、Ⅲ、Ⅳ四类中任意一项条件:
Ⅰ类骨干教师:①全国模范(优秀)教师;②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③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仅限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④省骨干教师、名教师、学科学科教师、教学能手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⑤正高级教师。
Ⅱ类骨干教师:①省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仅限省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②副省级城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副省级城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副省级城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③副省级城市骨干教师、名教师、学科学科教师、教学能手或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Ⅲ类骨干教师:①地级市(含省直管市,下同)教师学科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②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区级教师学科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Ⅳ类骨干教师:近五年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现场赛课中获一等奖。
(四)财务人事人员岗位
1.学历及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
(2)已取得经济系列的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及以上职称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2022年6月1日起,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部分岗位需对照专项特长要求报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6日12:00至6月1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或关注“武汉掌上人才”微信公众号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2.详细填写报名信息。申报有专项特长要求的岗位必须在“备注”栏填写专项特长;申报在职教师岗位必须在“备注”栏详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及符合报考条件的业绩(填写格式范例:2020.08--至今在XX学校任教或2020.09--2021.07在A学校任教,2021.08--2022.07在B学校任教,期间2021年9月获XX区XX奖项,下同);申报骨干教师岗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栏”填写所获职称证书、“备注栏”信息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及符合报考条件的荣誉;申报财务人事人员岗位应根据本人情况在“专业技术职务”栏填写所取得的证书名称。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将无法通过审核。
3.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6月6日16:00至6月10日17: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6月10日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除骨干教师岗位外,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及招聘计划做相应核减或取消。取消的岗位将及时告知相关的报名人员,并通知其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点击“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2年6月6日16:00至6月11日17:00,6月11日17:00之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做笔试安排。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并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为2022年6月25日,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考生应认真阅读并按照《笔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落实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时间规划。笔试采取百分制。应往届毕业生、优秀在职教师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与《教育综合知识A》(按4:6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考生缺考任一门考试或因违纪取消成绩的,不再列入面试人员名单)。财务人事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人事综合知识》。
骨干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B》。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骨干教师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入围面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具体形式及时间、地点、人员名单、面试要求另行公告。
(七)体检、考察和签约
骨干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3:7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并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未达1:2的岗位,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执行全区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专技岗位中的“未定级”,待其试用期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对于原单位已聘在高于招聘岗位的骨干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且本人业绩满足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可考核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
(二)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
(三)引进的骨干教师按相关规定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30万元(Ⅰ类、Ⅱ类、Ⅲ类、Ⅳ类骨干教师分别享受安家补助费30万元、25万元、15万元、10万元),并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10年),在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折算退回安家补助费。
(四)补充说明:
1.应聘人员年龄在报考环节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0日。
2.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时必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或档案转移手续或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2.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完成毕业派遣手续的。
(六)本次招聘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七)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应及时关注湖北省和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做好考试防疫工作。考试期间,考生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证明(阴性),应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验证时临时摘除口罩)。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5527182。
(九)本公告由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7880466(政策咨询)、027-83331558(技术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wehdz.gov.cn/tzgg_53/gg/202206/t20220601_19812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