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石市阳新县定向招聘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8人。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阳新县2021年定向招聘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医疗卫生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决定面向阳新县卫健系统现有卫生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定向招聘18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阳新县人民医院9人,阳新县中医院3人,阳新县妇幼保健院5人,阳新县枫林卫生院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临床医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7、取得卫生副高及以上职称须满一年(2020年元月1日前取得卫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湖北省外取得职称须经阳新县职改办认定);
8、目前在我县卫健系统工作且在岗不在编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我县现有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2021年7月31日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
8、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具体招聘内容在阳新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gov.cn/)发布。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阳新县卫生健康局政工科
3、报名有关事项:①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③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不准代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 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人社局组织,卫健局配合。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由县卫健局通知。
2、考察工作由卫健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县卫健局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阳新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阳新县卫生健康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yx.gov.cn/xwdt/gsgg/202107/t20210726_818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