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宜昌秭归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8:00至2021年5月24日下午17:00。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文学等。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湖北事业单位课程。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宜昌秭归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办发电〔2020〕12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政府同意,现组织从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级扶贫专干中招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其中:从村(社区)主职干部中招聘1人、副职干部中招聘3人,从村级扶贫专干中招聘5人。
具体招聘岗位见《秭归县2021年从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级扶贫专干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高中、技工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4.在任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主职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2018年4月30日及以前任职)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任的主、副职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任职)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可报考副职招聘职位。
5.在任的村级扶贫专干。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2018年4月30日前任职)且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曾担任过村级扶贫专干,后转任村“两委”干部且在任的,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2018年4月30日前任职)且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可以报考村级扶贫专干招聘职位。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经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尚未解除或影响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申请报名。2021年5月13日上午8:00至2021年5月24日下午17:00,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免冠1寸登记照片电子版(用“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秭归县2021年从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级扶贫专干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到所在乡(镇)党委组织办申请报名。
2.乡镇审查。根据招聘条件由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资格初审,集体研究后在报名表上签署明确意见。
3.正式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上午8:00至2021年5月 28日下午17:00,考生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到县人社局二楼大厅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招聘公告中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 6月4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在人社局二楼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6.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并及时通过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任一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2021年6月5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文学等。考生笔试成绩通过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五)确定拟聘对象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情况,招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及进编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应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在本单位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它事项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中共秭归县委组织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www.hbzg.gov.cn/content-13-894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