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石市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告

2021-01-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黄石市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4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9∶00--1月29日17∶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基层年轻干部交流培养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阳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和调配管理暂行办法》、《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选调的职位、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1.择优选调的职位
 
  本次全县14家县直单位(含二级单位)共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2名,具体职位详见《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择优选调报名范围
 
  行政编制择优选调职位面向全县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镇区、县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事业编制择优选调职位面向全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的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择优选调:
 
  (1) 县委管理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
 
  (2) 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税务系统等)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3.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公认;
 
  (2) 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择优选调职位专业要求,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4) 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择优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理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
 
  (6)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择优选调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择优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报名
 
  1.发布公告。县委组织部在阳新政府网(http://www.yx.gov.cn)
 
  和“阳新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择优选调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9∶00--1月29日17∶30。《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阳新政府网(http://www.yx.gov.cn)或“阳新党建”微信公众号下载。符合择优选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到各择优选调单位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一式三份,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现场验看原件),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可分别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出来),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和县人社局聘用为编内人员文件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登记照3张。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考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择优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各择优选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择优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现场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择优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职位达不到3:1的,由择优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放宽至2:1。对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择优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确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择优选调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得参加县直择优选调和各级遴选。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参加择优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笔试当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加择优选调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通知发出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择优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该职位可正常开考面试,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成绩的平均分。
 
  (四)组织考察
 
  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择优选调人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存在影响择优选调情形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党组(党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不少于2人。考察要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评价、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核实等方式,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择优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五)研究决定、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各择优选调单位党组(党委)对考察对象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择优选调拟调入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择优选调单位和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择优选调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择优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择优选调纪律及其他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违反择优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或者处分。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7334532 (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股)
 
  附件1-3:

  1.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职位表
 
  2.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3.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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