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黄冈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二)已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黄冈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二)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黄冈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体检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
今年第二批公务员体检工作安排在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进行,体检人员为第一批招录职位递补体检人员和二次考录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因考生缺考、弃考、体能测评、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体检当日上午7:30前。
地点:黄梅戏大剧院(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与西湖四路交叉路口附近)门口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
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的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纸质版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体检费4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请考生自备现金,此费用不含复检费),与笔试准考证照片相同的个人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不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或喝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
3.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三条解释为准。
4.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在3日内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果未正式出来前(约3天),尽可能不要离开黄冈。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所有体检考生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凭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进入体检区域。其中,体检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体检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联系电话: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713-8695077
附件 黄冈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体检人员名单.xlsx(详见《文章来源》)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公务员局
2020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gdjw.net/news/show.php?itemid=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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