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恩施市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7届大学生村官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恩施市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 2017届大学生村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通知》(鄂组通〔2017〕22号)、《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的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函〔2019〕53号﹚和《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编委、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切实做好考核招聘2016届和2017届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恩施市拟从本市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中考核聘用部分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恩施市乡镇事业单位计划考核聘用20名在恩施市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聘用范围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通知》(鄂组通〔2017〕22号)精神,按照《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选聘、在恩施市任满一个聘期、且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恩施市2020年考核聘用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计划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制定方案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市编制委员会同意使用编制的批复文件和乡镇事业单位空岗及招聘岗位申报情况,结合恩施市任职期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实际人数,拟定考核聘用工作方案并报州人社局核准备案。
(二)发布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www.hbenshi.com.cn)上予以发布。
(三)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按照市里的统筹安排和所在乡镇事业单位提供的招聘岗位,如实填写《恩施市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附件2),经所在村委会签署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汇总考核对象填写的《恩施市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后,将考核对象名册转发给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组成考察组,对安置到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考核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重点是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及时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两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工作备案表》(一式一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一票否决”审查表》(一式一份)、考核对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院执行证明、银行征信报告提交市人社局。
(五)体检
市人社局统一对通过考察的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对象
市人社局收集汇总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后,经局党组集体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确定拟聘对象。
五、招聘结果备案
市人社局将拟聘对象的相关证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呈报州人社局予以审核,审核后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http://rsj.ensh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六、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监督、咨询电话:0718-8417978
附件1:恩施市2020年考核聘用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计划表
附件2:恩施市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
附件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工作备案表
附件4: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
附件5: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一票否决”审查表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benshi.com.cn/agsgg30/21260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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