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荆州公安县县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8:30至8月4日(星期二)17:30截止。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湖北荆州公安县县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为了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推进高校毕业生来我县竞聘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公安县2020年县乡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公安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拟开展2020年县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详见《公安县城区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工作地在乡镇的招聘岗位。详见《公安县乡镇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鄂政办发〔2020〕11号、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本次专项招聘对象主要是2020年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向湖北省户籍2020年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就读高校时的户籍转出地为湖北省的对象),以及湖北省域内高校2020年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工作地在乡镇的招聘岗位面向公安县户籍的2020年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就读高校时的户籍转出地为公安县的对象)。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8年、2019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的基本条件。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20年7月17日至7月29日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2.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8:30至8月4日(星期二)17:30截止。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公安县2020年县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并在《诚信承诺书》签名。
网络报名专用邮箱jkzx5225034@163.com(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姓名”,按要求完成的压缩包发送至该邮箱,并电话确认(报名期间工作时间内)。不按要求操作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报名咨询电话:0716—5225034。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照片原图(或扫描件)并按下述顺序排列:
①《公安县2020年县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表》(表样见附件3);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③有关证件(证书)。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面)、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④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报名时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
⑤《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的扫描件或照片原图。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与参加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人员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涉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户籍和其他招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1或附件2)。
3.资格审查。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资格审查采取视频审验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2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进行视频审验。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没有面试资格。
因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工作地在乡镇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若报考人员在通知的时限内未改报或改报后经过资格审查不合格,没有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并经报名调剂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仍达不到1:2的(工作地在乡镇的招聘岗位),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县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面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展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综合能力测试
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岗位(不含10人,以岗位代码为标志),通过综合能力测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人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仅用于初选参加面试人员。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其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开考比例
①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②工作地在乡镇的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不低于1:2(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水平能力、管理能力、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如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出现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5)其他事宜
面试公告在面试举行之前至少7天发布。如有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放弃,造成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列达不到1:2的(工作地在乡镇的招聘岗位),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有考生人员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对因有考生人员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原因,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不设限开考比例的岗位,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面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5.体检和考察。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展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
在体检前,将现场查验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资料原件。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体检入围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入围人选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现场查验不符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没有递补资格。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该岗位不再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公示及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对公示无异议的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查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时间以各高校规定的正常发证时间为准)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拟聘人员应及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无故恶意放弃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聘用后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对象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1年),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不合格者办理解聘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县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专项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对专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对违纪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并且5年内不得参与我县的各类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招聘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相关检测,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场所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2、本次县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本次县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未尽事宜由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