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发布《市促进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若干措施》

2020-03-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3月12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荆门市促进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认真遵照执行。
 
  《荆门市促进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一、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就业
 
  1.对接企业需求促进就近就业。大力开发企业就业岗位,全市各类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2万个。根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用工需求,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方式,举办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专项招聘会,分区分批组织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利用地域资源促进灵活就业。支持各类生产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企业等开发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岗位,吸纳农民工灵活就业。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引导农民工和大学生依托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网约车、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领域多元化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加强劳务协作促进外出就业。对有意愿赴省内市外务工人员,积极组织参加当地企业招聘活动。对有意愿赴外省务工人员,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协作,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劳务输出。支持全市 50 余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出就业,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增加人才岗位,吸纳就业
 
  1.实施招硕引博计划。全市企事业单位计划招硕引博575人,其中,事业单位366人、企业209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引进企业急需人才。组织企业引进我市急需的机械、电气、土木工程、材料、环境化工、生物医药等专业人才1882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3.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9人。(1)卫生系统招聘419人,其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75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244人。(2)教育系统招聘700人,其中,高职教师8人、高中阶段教师73人(含中职教师5人)、义务段教师473人(含农村义务段教师424人)、幼儿园教师146人。(3)其他事业单位招聘220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4. 招录一批公务员。鼓励引导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全市计划招录公务员255人,纳入全省公务员统一考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5.增加“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全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计划增至100人,选派到基层单位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6.招聘一批村(社区)工作人员。全市计划招聘村(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00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7.扩大实习见习规模。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11000个,接收就业见习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开发公益岗位,安置就业
 
  适度增加公益性岗位和用工额度,2020年新增公益性岗位1000个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用工额度100个以上,对就业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大学生优先予以安置。(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四、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就业
 
  1.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对企业吸纳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的,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按规定给予企业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70%返还失业保险费。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疫情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荆门辖区企业,按在岗并参保员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全面落实阶段性免征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减负政策,实施延期缴纳、困难企业缓缴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支持农民工和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对在外务工返乡人员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大学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返乡务工人员1000元/人、专科生2000元/人、本科生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支持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就业。鼓励大学生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事体验园、农村电商等项目,对到农村创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的创业主体,吸纳带动就业5人以上、10人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5万元、10万元。对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2000元/年的租房补贴。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规定落实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安家费,服务期满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4.支持人才引进。对在荆工作的硕博人才,按规定给予硕士2万元、博士8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纳税实体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对在荆实习实训大学生,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实习实训补贴。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每吸纳1人,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5.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工、大学生等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经评审后按规定给予2万至20万元的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荆门银保监分局等)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
 
  招硕引博、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荆门市委组织部黄健,0724-2372010 15972627999)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荆门市人社局张红秀,0724-2332968 13797920067)
 
  就业创业政策(荆门市人社局全本艳,0724-2380531 13597973300)
 
  原标题: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荆门市促进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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