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十堰市竹溪县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8∶30至11月8日17:30(节假日除外)。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政策理论和综合应用能力。考生可结合2019年湖北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备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溪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的用人需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25名(其中:竹溪县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招聘10名;竹溪县乡镇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站招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加考察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设置条件(附件)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通过竹溪县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收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4张2寸同底免冠彩照、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8∶30至11月8日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
(1)报考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到县人社局313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刘华英 联系电话:0719-2721750)。
(2)报考乡镇医保服务工作站岗位的人员,到县医保局二楼报名(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6号 联系人:方云 联系电话:0719-2732712)。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医保局按照招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等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录用资格。
5、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经过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政策理论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只有一名考生报名的岗位,可以自愿选择调剂到其他岗位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考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
(2)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因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通过竹溪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
考察对象按照拟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无人报考的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集递补。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其它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由县人社局组织考察,报考乡镇医保服务工作站岗位的考生由县医保局组织考察。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竹溪县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组成专班调查核实。
经公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建立乡镇人社服务中心、乡镇医保服务工作站后备人才库。
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中,对未进入最终录用名单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建立后备人才库(2年内有效)。本次录用人员因辞职、解聘等原因出现空缺的,由县人社局、县医保局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对入库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公示,符合条件的依次递补进入工作队伍。
五、管理使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乡镇人社服务、乡镇医保服务工作。正式录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年度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3万元/年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的5日内不能到岗工作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考察、体检。递补人员的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医保局负责组织。合同期满后,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的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七、其它事项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2721750 (县人社局)
2732712(县医保局)
监督电话:2726202 (县纪委)
竹溪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竹溪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竹溪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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