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二)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体检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
第二批体检人员: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岗和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入围体检的考生,共111人,名单见附件《黄冈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
因考生缺考、弃考、体能测评、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关于综合成绩同分情况的处理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五条解释为准。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7:00前。
地点:黄冈中商百货(黄冈市黄州区赤壁大道2号,大东方酒楼对面)门口集中,然后统一到指定医院。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体检费400元左右(由体检医院收取,请考生自备零钱,此费用不含复检费),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3、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三条解释为准。
4、考生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岗和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在3日内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果未正式出来前(约3天),尽可能不要离开黄冈。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联系电话:公务员二科0713-8695077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