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2019-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公共教育培训考试中心(夷陵区长江市场湖光路7号夷陵就业四楼)。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夷陵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9年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17个岗位共45人。详见《2019年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www.10.gov.cn)发布《2019年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公共教育培训考试中心(夷陵区长江市场湖光路7号夷陵就业四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尚未拿到毕业证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院校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报名须填写《宜昌市夷陵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报名资格审查由宜昌市夷陵区卫健局具体负责,区人社局派人现场指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
  (2)报名结束后,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信息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3)根据有关规定,截止2019年7月31日,在湖北省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支一扶”人员应在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应在基层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两类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如到报名截止时间仍未提交的或提交的表格签章不齐全的,视为放弃加分。此两类人员的加分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负责。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1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相关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以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要求笔试开考比例为1:2的,若招聘职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到1:2但未达到1:3的,则参加笔试人数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区卫健局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卫健局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区卫健局另行通知。
  (五)考核
  1.考核由区卫健局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报名证件、精神病史等进行核实、审验。如考生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一票否决等情况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如考生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考核方式由区卫健局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区卫健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初审,依次报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审定,对经审定的拟聘人员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签订合同等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如在规定时期内不到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限于分配到岗之日起1个月内),按程序公示聘用。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政策规定和条件标准,严密工作程序,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整个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夷陵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
  0717-7890209(夷陵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
  0717-7712380(夷陵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717-7830855(夷陵区卫健局纪检监察室)
  政策咨询电话:
  0717-7816063(夷陵区人社局事管科)
  报名咨询电话:
  0717-7837728(夷陵区卫健局政工人事股)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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