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咸宁市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9-06-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咸宁市公务员面试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咸宁市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的安排,现将咸宁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职位、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面向社会招录公安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网上报名、考生笔试、资格复审等阶段,共有849名考生入围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咸宁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17日,举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职位、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面向社会招录公安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面试。开考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30开始(上午面试考生须在当天上午7:0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下午面试考生须在当天中午12:0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
 
  面试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教学楼①。温泉城区考生可乘3路公交车到咸宁职教园站下车(首发站为一号桥站,发车时间为6:30),咸安城区考生可乘7路公交车到咸宁职教园站下车(首发站为北枫桥站,发车时间为6:20),考生也可驾车或乘坐出租车前往考试现场。
 
  三、面试日程安排
 
  6月14日为咸安区、嘉鱼县县(区)直职位及乡镇(街道)职位以及市公安局温泉分局职位。
 
  6月15日为赤壁市、通城县县(市)直职位及乡镇(街道)职位。
 
  6月16日为通山县县直职位及乡镇(街道)职位以及各县(市、区)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
 
  6月17日为崇阳县县直职位及乡镇(街道)职位。
 
  各职位具体面试日程安排详见《咸宁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见附件2)。
 
  四、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分层设考。考生面试根据所报考职位不同分时间、分考场,抽签确定面试出场顺序,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无人报考、入围人选不够或放弃资格,递补后仍达不到原招录计划足额面试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以下职位招录计划:
 
  1.嘉鱼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职位代码1423020200700
 
  4001)2名招录计划。该职位原招录计划数2,现招录计划数0。
 
  2.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职位代码14230202007007
 
  007)1名招录计划。该职位原招录计划数2,现招录计划数1。
 
  3.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法医岗(职位代码14230202007007008)1名招录计划。该职位原招录计划数1,现招录计划数0。
 
  4.通山县乡镇机关办公室综合岗3(职位代码:142302020070
 
  08005)2名招录计划。该职位原招录计划数4,现招录计划数2。
 
  5.通山县乡镇机关办公室综合岗4(职位代码:142302020070
 
  08006)3名招录计划。该职位原招录计划数4,现招录计划数1。
 
  6.通山县乡镇机关办公室综合岗5(职位代码:142302020070
 
  08007)4名招录计划。该职位原招录计划数4,现招录计划数0。
 
  7.通山县乡镇机关办公室综合岗6(职位代码:142302020070
 
  08008)2名招录计划。该职位原招录计划数4,现招录计划数2。
 
  8.赤壁市公安局执法勤务职位2(职位代码:142302020070
 
  10011)2名招录计划。该职位原招录计划数2,现招录计划数0。
 
  9.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执法勤务职位1(职位代码:1423
 
  0202007010023)2名招录计划。该职位原招录计划数3,现招录计划数1。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两证不全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准考证遗失可在省人事考试网准考证下载入口下载打印。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6.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15-8126407
 
 
 
 
  咸宁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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