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随州市市直学校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23日17:00。逾时不再受理。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随州市市直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我市市直学校(随州职业技术学院、随州市一中、随州市二中、湖北现代教育学校、随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随州市市直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随州市内有正式事业编制的教师不得应聘市直高中学校(随州市一中、随州市二中、湖北现代教育学校)。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现场审核报名。报考咨询电话详见《随州市市直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
(二)报名地点: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报考地点在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行知楼517办公室。
市直高中学校(随州市一中、随州市二中、湖北现代教育学校)报考地点在随州市教育局七楼中会议室。
随州技师学院报考地点在随州技师学院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处。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23日17:00。逾时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23日17:00。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准考证打印发放时间:报考成功人员于2019年4月24日14:30-4月25日17:00,到报考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27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时政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教师法与教师职业道德,综合运用正确教育观念指导学生发展、设计实施教学、组织管理、评价教育教学、教师自主发展等能力。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通过各主管部门官网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各主管部门官网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市人社局核准)。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各主管部门在面试实施至少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随州市市直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随州市市直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x
2.随州市市直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3.随州市市直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xlsx
4.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