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恩施建始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4-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恩施建始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3日8:30—4月17日17:0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恩施建始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建始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结合我县2019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编制计划,现将我县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
 
  全县共7家事业单位25个岗位招聘41名工作人员。
 
  详细岗位计划见《建始县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19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现役军人;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详见《建始县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各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报名通过线上投递邮件进行。符合专项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建始县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样表见附件2)并以“职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投递到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公共邮箱(邮箱号码:1648799676@qq.com;联系电话:0718-3419516)报名。例如,考生张三符合建始一中物理教师岗位条件,填写附件三后,以“3004张三”格式命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此表投递到1648799676@qq.com邮箱,完成报名。
 
  2、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019年4月13日8:30—4月17日17:00。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各招聘岗位条件后填报。1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2)审核资格:2019年4月13日9:00—4月18日17:00。
 
  录用调配股负责统计考生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初审。
 
  (二)组织测试
 
  1、资格复审。考生根据中国建始网(http://www.jsw118.com/)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始县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1份(样表见附件2);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测试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根据岗位专业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用分级、分类、灵活多样的方式。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课堂试讲、情景模拟、现场答辩、技能操作考评、试工等方式实施。
 
  (三)组织体检。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执行,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则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党委(党组)对考生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研究决定结果报县人社局。
 
  (五)聘用资格备案。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对象的资格审查负责,拟聘对象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则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县人社局将拟聘人选报送州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一)有关事项说明
 
  1.各岗位所设年龄统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计算,比如“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条件为专业类别的,请考生按报考岗位的联系电话,咨询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条件。
 
  3.“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满1周年(或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9年5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据实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样本)》见附件3)。
 
  4.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19年8月1日前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参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请考生务必关注恩施州人社网、建始网和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以免错失机会。
 
  (二)岗位开考比例
 
  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如果报名人数不足3倍,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可以采取面试或者考核等方式招聘,但应聘对象测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才能纳入考察对象。
 
  (三)聘用及待遇
 
  本次考试专项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与相关单位签订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单位辞职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专项招聘的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聘用人员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未尽责追究违约责任的,要追究其管理责任。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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