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江委水文局校园招聘公告

2018-11-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长江委水文局校园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9:00至2018年11月22日17:0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长江委水文局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长江水文事业发展的需要,经长江委批准,我局校园招聘37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委水文局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具有一定管理职能的完全公益类事业单位(正局级),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所辖8个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环境监测中心)分布在昆明、重庆、宜昌、荆州、襄阳、武汉、南京、上海。长江委水文局是为长江流域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等开展流域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水资源监测、水环境监测评价、河道水库测绘、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气象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文自动测报、河道泥沙演变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水文机构。
  二、招聘政策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校园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依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三、招聘岗位及地点
  此次共设置校园招聘岗位35个,招聘人员37人,安排在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地点及考程另行通知。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等,详见《长江委水文局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校园招聘)》。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论基础、技能条件或相关工作实践经历;
  5、身体健康;
  6、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应为统招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且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
  8、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因水文基层站队及河道勘测、船舶岗位均为野外涉水作业岗位,作业环境艰苦,男性适合,安全要求较高,会游泳者优先。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2018年10月10日起在相关院校召开校园招聘宣讲会。
  (二)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1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文网公布校园招聘信息。2018年11月16日前在长江水文网公布校园招聘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预审制,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长江水文网,在“2019年公开招聘专栏”中注册、登录并选择“校园招聘”进行网上报名,公开招聘专栏将于2018年11月16日上线。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1月16日9:00至2018年11月22日17:00期间登录长江水文网公开招聘专栏,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诚信承诺书,按要求认真填写《水文局2019年公开招聘(校园招聘)考试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2、提交报考信息成功后,报考人员需同时向我局公开招聘专用邮箱:cjhgkzp@cjh.com.cn投递个人简历(邮件主题请标注报考人员姓名及报考岗位),个人简历应含本人的学习经历、从事科研项目以及相关实习实践经历、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扫描件、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奖惩情况及专业特长等内容,硕士(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
  3、成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及投递简历方视为有效报名。
  4、校园招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才可参加后续的校园招聘程序。
  (四)现场资格审查。2018年11月26日起正式实施校园招聘工作。在面试前一天,报考人员前往相应的校园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简历(内容需与网上报名投递的简历一致)。
  (五)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测评筛选,取前7名进入面试。
  (六)考核及体检人选确定。面试设合格分数线,通过合格线人员按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并签订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
  六、考核和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及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到其学校外调或函调的方式进行。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人选应在水文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水文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劳动局备案,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未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长江委水文局人事劳动处
  联 系 人:侯 春 电话: 027-82927765、027-82829618
  单位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单位网址:www.cjh.com.cn(长江水文网)
  单位邮箱:cjhgkzp@cjh.com.cn
  九、招聘工作监督
  由上级人事部门、水文局监察审计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水文局监督组织:水文局监察审计处
  举报电话:027-82829612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劳动局
  举报电话:027-82820919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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