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潜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8-07-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潜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潜江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考生共7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6:40-7:00到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楼二楼集合(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考生预备体检费用650元,按体检机构实际收费结算。
  (五)体检机构。体检当天,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
  (六)体检携带资料。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和一寸蓝底登记照片两张报到集合。在体检之前下载并如实填写好《体检前个人填写表(一)》(附件2)、《体检前个人填写表(二)》(附件3)、《考生信息表》(附件4),体检当天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四)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五)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六)如对体检结果有疑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体检复检
  招录机关和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复检在招录机关和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费用考生自理。
  五、体检纪律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指定资料按时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生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若已携带请按要求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
  (三)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考生不得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在采血、B超等检查完成之前,不允许饮食;
  (五)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八)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九)未尽事宜,视实际情况,研究或请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答复后作出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
  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 0728-6293741
  潜江市公务员局 0728-6291011
  附件4:考生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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