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石市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07-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黄石市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黄石市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黄石市2018年度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报考全市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中,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已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一)体测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8∶00
  (二)体测地点:湖北师范大学体育场(市内乘6、14、20路公交车至八栋口站下车,或乘1、3、8、9路公交车至沈家营站下车后步行至湖北师范大学东大门进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18年7月5日上午7:00在湖北师范大学体育场集合候考。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8:00还未到达候考场地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妊娠期考生的体能测评问题以《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二十四条解释为准,妊娠期考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疑问,请向黄石市公安局及黄石市戒毒所咨询,市公安局:0714-6559207;市戒毒所:0714-6370925。
  附件: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石市公安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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