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笔试时间为5月26日上午。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生可结合2018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一、考试信息发布网站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
湖北省人社厅官网(http://www.hb.hrss.gov.cn/html/sydwzp/)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是此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岗位每日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二、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一)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参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18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一般不作为2018届毕业生报考。
(三)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对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
三、报考的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四、考试成绩相关说明事项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3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7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招聘单位招聘较高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管理七级、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或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免考统一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即为考生成绩,招聘单位应在面试公告中明确面试和专业测试的形式和成绩占比。
(二)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五、考务费相关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岗位表》中“考试类别”一栏显示“免笔试”的考生,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的费用。
(二)拟办理减免考务费的(免笔试人员不需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现场退报名考务费(请该部分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
六、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事业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省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确定)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实施。面试阶段,参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岗位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调整后的岗位计划数以公告为准。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七、“三项目”人员申请加分手续办理流程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30%=笔试总成绩。
“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三项目”人员具体审核办法详见湖北省人社厅网站右侧“人力资源市场”专栏中“三支一扶”栏目《关于“三项目”人员参加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请“三项目”人员及时向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
八、面试资格复审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
九、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考察的具体内容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高学历人员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具体要求可以咨询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可以报考。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三)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依据为《湖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的相关专业目录。
(五) 本公告内容由省人社厅负责解释,电话027-87235119。需咨询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情况的,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