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黄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04-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黄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上午。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生可结合2018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黄石市事业单位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5个岗位、407名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详见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报考人员还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黄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gshi.gov.cn/)、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s12333.gov.cn/)、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gov.cn/)。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需咨询的,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27-87325035;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需咨询的,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27-87325449,0714-6511782;
  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四、考试办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提供命题、阅卷服务,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统一笔试时间。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每个类别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表》中“考试类别”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4)。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笔试时间与全国部分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同步,请考生慎重思考,选好岗位再报考,以免不能兼顾。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主管部门核准)。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统一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汇总并公示。“三项目”人员中已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4、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其他
  本公告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859。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见附件3)。
  附件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