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咸宁市通山县招聘10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3、4、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通山县教育局人事股709室。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咸宁市通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通山政发[2007]35号),结合我县一中、职教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17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3、4、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通山县教育局人事股709室。联系电话:0715-2298629或15827900786,联系人:乐浩明。
(四)报名材料:《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学历、学位、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认证表;应届毕业生出具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资格的证明;正式在册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六)报名年龄要求: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七)报名收费: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10、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通山县教育局人事股709室。联系电话:0715-2298629或15827900786,联系人:乐浩明。
(三)注意事项
1、领取准考证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件。请人代领的还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件。
2、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务必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70%)、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20%)和职业认知(占总分10%)。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商议后确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不占招聘岗位面试名额,面试成绩排名为考试总成绩排名。
4、笔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通山县教育信息网站予以公告。
2、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人数与岗位数1:1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考核。
4、面试采取讲课方式面试,课题临时抽签决定,备课时间2小时,备课资料是现行教材与教学用书,高中学科为人民教育版,中等职业学科为高等教育版,考生不得携带其它资料进场。
七、总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总成绩确定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验标准执行。
(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经人社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商定同意,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四)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经人社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商定同意,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十、补充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招考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或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符合岗位表中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3、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十一、其它
本公告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15-2880078
附件: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山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