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

2017-07-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度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规程(试行)》(鄂人社发﹝2016﹞62号)和《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鄂人社发﹝2017﹞11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查、公开调剂,已进入集中面试阶段,现将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集中面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说明: 2017年度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申报计划共招录57名民警。经各市、州资格复审及递补调剂后(其中:浠水县森林公安局2002006015005职位1:2开考,荆州市森林公安局2002010014001职位、嘉鱼县森林公安局2002007012004职位、浠水县森林公安局2002006015004职位,共3个职位不够开考比例,经各地公务员局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依有关规定取消职位面试)按1:3进入面试,最终确定161名考生进入面试。
  二、招录职位面试时间、地点
  (一)招录职位面试时间(各职位面试时间见附件2)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8∶30、下午13:30开考。
  (三)面试地点:中南花园酒店4楼会议中心(武珞路558号 电话:027-67817698);
  三、面试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2、请考生提前熟悉乘车路线,按时乘车前往考试地点。7时30分前在一楼集合候考,开考前10分钟(上午8:20、下午13:20)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因弃权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四、体能测评
  一、参加人员:所有职位考生均应参加体能测评,放弃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体能测评定于7月23日8时,在武汉体育学院(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西田径场进行。
  三、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5),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时30分在武汉体育学院西田径场馆内集合,未按时到达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8时准备组织体能测评,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注: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省森林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27-51796005)。
  湖北省森林公安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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