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集中,凡迟到超过15钟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候考室外联络;不得打听面试相关信息。
四、面试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号,考生应熟记本人所抽顺序号。
五、考生面试由引导人员带领进入试场。
六、考生面试时,在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后开始答题(一律用普通话回答),每道题答完后应说“答题完毕”。
七、考生面试时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姓名、家庭人员等有关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八、面试实行当场报分,面试成绩宣布后,考生应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在考区停留。
九、面试考生应尊重考官和工作人员,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文明应试,不得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