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咸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咸宁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咸宁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具体对象及时间
1、咸宁市市直各招录(含公安和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复审时间:6月7日上午8:00—12:00;
2、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县(市、区)直招录(含公安和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复审时间:6月7日下午14:00—17:30;
3、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咸宁高新区乡镇机关招录职位;通山县县直招录(含公安和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复审时间:6月8日上午8:00—12:00;
4、通城县、崇阳县县直招录(含公安和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复审时间:6月8日下午14:00—17:30。
具体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后。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在6月10日前完成。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1、资格复审地点:咸宁市公务员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5号)。
2、具体乘车路线:乘高铁至咸宁北站下车后,可打的至市公务员局;乘城铁至咸宁东站下车后,可打的至市公务员局;乘火车至咸宁站下车后,可乘8路公交车至桂泉小区站下车,再到泉塘红绿灯口右转即到;乘长途汽车至咸宁市温泉中心客运站下车后,可乘9路公交车至锦绣城站下车即到(湖北科技学院斜对面);市内可乘坐3路、9路公共汽车到锦绣城站下车即到。
三、考生须提供的复审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2、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选调生,还须现场提交《报考指南》第二条明确的书面意见或证明。选调生还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3、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4、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审查单位届时将组织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并复印2份上交。
四、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
咸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715—8126407
咸宁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科:0715—8057916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公务员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