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7-06-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6日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办公室407、在市内乘坐公交车到丁字桥文安路或武珞路丁字桥下车,步行到紫阳东路10号,老公安厅斜对面。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组(委)出具的证明,证实考生至2017年7月31日录用满两年,无规定、约定或已满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选调生还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考生需提供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五、报考省直机关工委党校财务会计岗位的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027-59548600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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