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咸宁市咸安区城管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7-05-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咸宁市咸安区城管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0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咸宁市咸安区城管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7年咸宁市咸安区城管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规定,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透明且有序进行,拟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
  计划招聘10名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裸眼视力1.0及以上,身高165cm及以上,符合聘用人员体检条件。
  3、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复员、退伍军人及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1年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学籍的;
  有犯罪前科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0日
  2、报名地点: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3、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复员、退伍军人另应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4、 联系方式:0715-8318776(周女士、孔女士)
  四、面试安排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2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二楼。
  五、录取方式
  本次招聘录用采取报名初审后集中面试,按照自我介绍、抽签答题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现场确定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规定
  1、聘用期限:聘用合同期为一年。
  2、工资待遇:月工资1800元。
  3、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性补贴。
  七、注意事项
  1、严格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应聘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信息将在咸安区区政府门户网站、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湖北公共招聘网站及咸宁电视2台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