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市江岸区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139人公告

2016-08-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武汉市江岸区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139人公告已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周六)17:00。详情如下:
  武汉市江岸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公告
  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选聘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21号)精神,特制订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区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139名,街道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据实核减招聘职位数。(各街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须是《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8类就业困难人员:
  (一)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四)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七)残疾人;
  (八)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报名人员应具有武汉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三)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身体条件,可正常从事公共服务各项工作。
  (五)履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周六)17:00。报名时,必须本人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三张,到应聘岗位所在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报名(每人只能选择1个街道进行报名),并参加街道计算机测试。街道初审合格后,留存一份复印资料。报名人员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至8月23日17:30。区人力资源局和区民政局联合对各街道提交的初审合格资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街道,并由街道通过电话于2016年8月24日前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此有异议的,可于2016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两天内向区人力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82716792。联系人:刘俐。
  3.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各街道负责通知应聘人员于2016年8月31日前到报名所在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9月3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请自带中性笔、2B铅笔、橡皮),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面试地点等内容于2016年9月7日至9月8日期间,在各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和区人力资源局公告栏公布。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江岸区麟趾路50号。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周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全区拟招聘岗位数的2倍确定面试资格线。各街道从报考本街道的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择优确定本街道面试人员(不超过本街道拟招聘岗位数2倍)。对取得面试资格,但报名街道面试人员人数已满的考生,如果服从全区统一调剂的,可调剂到其他街道参加面试。如果本街道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据实核减招聘职位数。
  参加面试人员于2016年9月11日规定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笔试成绩较高的人员。各街道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由各街道负责组织考察与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岸区人力资源局官网(http://rsj.jiangan.gov.cn)及各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公示7天。
  五、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薪酬标准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确定。
  未尽事宜由江岸区人力资源局、江岸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投诉监督电话:(027)82733452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江岸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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