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黄冈市考录公务员第二阶段面试公告

2016-06-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黄冈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阶段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我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阶段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职位及人员
  根据工作实际,参加黄冈市第二阶段面试考生报考职位为:全市工商系统、质监系统、公安系统、森林公安系统4类职位。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按照计划录用人员与面试人选1:3(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放宽比例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除外)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第二阶段面试定于2016年7月2日进行,上午8:30、下午13:30开始面试。其中报考全市工商系统、质监系统、森林公安系统职位考生集中于7月2日上午面试,报考全市公安系统职位考生集中于7月2日下午面试。
  (二)面试地点
  地点:黄冈市老年大学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15号(三清国际华城对面)。
  三、有关要求
  1、面试考生分上、下午两批分别到候考室报到进行面试(具体安排见面试人员名单),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上午7:15前到面试候考室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下午12:15前到面试候考室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3、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报到,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场规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信、存储工具及其他设备,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6、根据国家规定,请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按50元/人标准缴纳面试费。
  7、请各位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联系电话:0713-8128655,8128621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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