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要求,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武汉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从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由笔试折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4位)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特殊职位除外,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报考武汉市市直机关职位的考生,由市直各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复审;报考各区职位(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按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7日至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各招录单位安排。
(三)报考武汉市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按职位集中进行,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8日,请考生于当天上午7:30、下午1:00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6月7日
上午:2002001060001--2002001060004
2002001060019--2002001060025
2002001061005--2002001061008
下午:2002001061009--2002001061016
2002001061026
2、6月8日
上午:2002001061027--2002001061031
2002001061033--2002001061035
2002001060032
下午:2002001061036--2002001061044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计生证明、个人工作简历、乡镇(街道)党委对考生的德才表现材料、《乡镇(街道)党委集体研究推荐报名人员情况表》及《诚信报考承诺书》等材料。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委(党组)于网上报名前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两年,无规定、约定或已满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同意其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未满规定、约定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录。
(三)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四)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考生必须提交《考生承诺书》,承诺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若不能提交或提交的与事实不符,取消资格。
(六)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二)资格复审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开考的基层艰苦边远地区(黄陂区、新洲区)、党政紧缺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其他职位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三)从资格复审到录用前,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将陆续发布我市考生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上网浏览,并保障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机关及时联系进行递补。
(四)考生的“笔试准考证”要一直使用至录用结束,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
中 共 武 汉 市 委 组 织 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 汉 市 公 务 员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