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恩施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72名)

2016-04-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湖北恩施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9:00至4月18日16:00。考试包含《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生可结合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详情如下:
  2016年恩施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州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规定,结合全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向全州事业单位征集岗位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67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
  详细见附件1:《恩施州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16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4.现役军人;
  5.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试用期除外)且未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而参加笔试之后辞职未满1年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详细见附件1《恩施州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各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报名分"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s12333.com/或者http://www.eszrsj.gov.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时间安排:
  (1)填报资料时间:2016年4月11日9:00至4月18日16:00。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有关内容,点击"确定"保存报名信息,等待人社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4月11日9:00至4月19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4月11日9:00至4月21日16:00。报名成功的考生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后进行网上缴费(仅限工商银行网银)。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1日16:00,过期视同放弃参加考试。缴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两门考试科目笔试费用共1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如提示缴费不成功的请及时咨询后再作处理(咨询电话:0718-8235876),以免重复缴费。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9:00。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3.网上填报资料须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片(底色为蓝色、白色或者红色,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填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慎重填报。重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拒绝报名。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错误填报(写)相关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的人员,考试成绩合格暂未持证的,可凭网络系统打印的合格成绩单,加盖州以上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印章的证件报名,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人社部门审验。
  (6)报考需要经过目测并由用人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岗位,请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经过用人单位出具允许报名的证明后,考生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7)填报未限制在职在编人员的岗位,在职在编人员可以报考,但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名过程中,若遇到报名系统操作不成功等技术问题请咨询:0718-8235876,报考资格问题请咨询岗位计划表相应联系人。
  (9)考试报名注册时自行设定的查询密码,此密码是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忘记密码时,请通过电子邮箱找回。
  (二)笔试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笔试时间与全国部分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同步,请考生慎重思考,选好岗位再报考,以免不能兼顾。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入场。
  1.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2016年5月21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恩施市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范围
  本次笔试内容和范围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附件2),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每一类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其中,参加自然科学专技类(C)考试的考生应自己携带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以备考试时使用。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性质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及组织
  1.面试资格复审
  州人社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范围为本公告发布范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考生根据网上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该岗位面试对象,最终确定的面试对象名单在州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组织实施
  具体面试工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恩施州人社发〔2013〕6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根据各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行业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核。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党委(党组)对考生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研究决定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
  (六)聘用资格备案。人社部门对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呈报的拟聘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并将拟聘对象资格、成绩及面试考核情况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核准其聘用资格并予备案。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一)有关资格条件的说明:
  1.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报考岗位年龄限制。
  2.岗位所设专业名称参照《湖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请考生对照目录报考,下载地址:http://www.eszrsj.gov.cn/2016/0308/197540.shtml。
  3."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某项专业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6年5月21日止,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4))。
  4.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笔试结束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划定并公布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考生6月10日以后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50分。两科卷面成绩取平均分并按百分制折算后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占总成绩6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2×(2/3)]×40%+面试成绩×60%)。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2.根据《湖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84号)规定,本次招考继续对服务期满2年(时间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实行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该类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2×(2/3)+5]×40%+面试成绩×60%))。"三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凡是符合政策要求申请享受加分的人员,必须填写《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交恩施州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与人才流动调配科(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州人社局215房间)登记。逾期不提交者,视作放弃加分资格。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原件,申请表可不再盖章,否则须经服务单位及管理部门逐级确认盖章。
  (四)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局审核,报经州人社局同意,可以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总成绩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聘用上岗。
  (五)建立候聘人员制度。将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建库,作为候聘人选,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其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的,可报人社部门同意,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候聘人员组织体检、考核,在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并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一律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22869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县人社局:0718-3223557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22005
  咸丰县人社局:0718-6831101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1578
  网络支持电话:0718-8235876
  附件: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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