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考生可结合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按照《黄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和调配(选、转聘)暂行办法》(黄组通〔2015〕121号)、《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黄人〔2003〕19号)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根据开发区管委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公开选聘以下岗位: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选聘面向全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选调生)、事业单位中具备事业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
(三)具有两年及以上从事综合文稿、政策研究方面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写作、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能力;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2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现在市直部门、县(市、区)政研部门从事综合文稿、政策研究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宜办理人事手续的;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公告: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等报刊和黄石人事考试网、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等发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选聘公告和报名表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gov.cn/)、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 www.hsdz.gov.cn/)公告栏下载。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黄石市黄金山工业新区金山大道189号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228室,联系人:肖天酬,电话:0714-6390871)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1)《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及电子文档,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2)《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 www.chsi.com.cn/)打印出的学历证明(有关表格可在黄石市人事考试网、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自行下载)。
4、资格审查。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按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含被录用后)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5、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5日上午,面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上午。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
6、考察与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考察和体检发现不合格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
7、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选聘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选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8、审批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此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等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信息。
2、选聘工作期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解答有关问题和受理举报问题。咨询、解答电话:0714-6390871;监督举报电话:0714-6398025。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