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人社厅考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5-08-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相关规定,现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共计29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8月17日。
  三、有关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请于8月17日上午7:10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大楼3楼2号会议室集合(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资格复审的地点)。按要求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黑色签字笔及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照片背面写上姓名)1张。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集合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对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四)体检前2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熬夜,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前1天晚8时起不得进食;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体检时请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以免造成漏检。
  (五)体检时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体衣、连衣裙,以方便检查。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六)体检当日,女性考生有怀孕、生理期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一条解释为准。
  (七)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从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请未入围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27-51828323。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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