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仙桃市考录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体检、考察公告

2015-08-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仙桃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体检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选
  在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原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于2015年8月4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6:00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集合。
  (三)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其中,对于视力的检测按以下原则掌握:所报考职位明确为专业技术民警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所报考职位明确为基层所队民警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所报考职位未明确是专业技术民警职位还是基层所队民警职位的,根据考生所学的专业,结合招录机关的实际岗位需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1吋免冠彩色登记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按指定时间参加体检,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体检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所带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至体检结束,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扰乱体检秩序的视为舞弊。
  3.体检前3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前一天晚上8:00至体检前勿进食、饮水。
  4.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入围面试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将采取个别座谈、查阅档案、收集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具体安排及要求将提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如果有考察对象不合格的,可按照原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安排在8月下旬,以考察组电话通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仙桃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1日
  2015年仙桃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森林公安
  体检人员名单
  一、特警(4人)
  金安格   黄小强  兰  周  肖诗杰
  二、基层所队民警(1人)
  印  浩
  三、基层所队民警1(1人)
  匡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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