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04-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湖北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19人,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8∶00至4月17日18∶00,笔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可参考2015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2015年度襄阳市市直(保康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2015年度襄阳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增人计划,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直(保康县)9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9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2015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和《2015年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对《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2015年应届的在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的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出生于1985年1月1日及以后,以此类推)。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取消拟聘资格。
  三、报名方式、要求及缴费确认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8∶00至4月17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进行(单独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及方法
  1、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4月13日8∶00至4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三)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2015年4月13日8∶00至4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在关网前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单位。
  2015年4月13日上午8:00至4月19日下午18:00招聘单位开始网上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在网上资格审核期间,应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4月17日下午18:00关网停止报名。4月19日下午18:00招聘单位还未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审核通过。
  网上确认后,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22日上午8:00至4月26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按规定(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科目50元,参加两个科目笔试考试人员考试费用共100元。单独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不需要缴纳笔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5月4日9:00至5月10日9: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人事考试院、襄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235449、0710-3609585、3628706。
  (五)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连同网上下载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每门考试笔试结束时现场退报名考务费。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七)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八)单独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网上打印的《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招聘单位(具体地点请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考试办法
  单独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其它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形式
  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和《基本素质测试A》两科,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依照湖北省人社厅《2015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考试;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质测试A》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5、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截止2015年8月31日,对“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方法为:在笔试考试《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成绩上增加5分,并计入《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折算)。“三支一扶”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5月30日18:00时前到襄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社局3楼310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6、考生可于2015年6月中旬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面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单独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20人,采取笔试、面试及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时间、地点另定。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襄阳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缴纳面试费50元。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是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
  (2)是往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
  (3) 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相关工作经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开始前,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外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也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测试专业知识。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高等学校、中小学教师,面试实行说课、讲课的方式。招聘音乐和舞蹈专业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教师,实行说课、讲课和才艺表演等方式。招聘护理人员,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面试内容和形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发布并负责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3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占笔试成绩50%;《基本素质测试A》占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计算总成绩。
  2、单独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的考生,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的考试人员,其《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
  五、考核、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核、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2015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有“优先”条件要求的,是指综合成绩相同时,具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可优先进入考核、体检、公示程序。若无“优先”条件要求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襄阳市卫生和计生委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的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对《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保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笔试结束后,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体检、考核、拟聘人员确定和聘用管理工作均由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公告规定具体负责安排实施。
  七、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3607160;考务咨询电话:027-87235449、0710-3609585、3628706;监督电话:0710-3604707。
  保康县政策咨询电话:0710-5990030;考务咨询电话:0710-5990023,0710-5990030;监督电话:0710-5990069。
  附: 1、《2015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5年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2015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及保康县联系电话表》
  4、《2015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5、《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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