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要求以从严从实为主基调,以推进改革、规范管理为重点,大力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翟天山发表重要讲话
2014年,全省以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目标,创新公务员管理机制,取得新成效。注重改革创新,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制定《湖北省公务员局岗位职责规范和胜任力标准》,建立履职问责长效机制,从严抓好队伍建设。注重基层导向,建立乡镇特殊岗位补助制度,解决乡镇干部待遇偏低的问题。采取适当降低县乡机关的学历、年龄、专业等招录门槛、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允许限定户籍等措施,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为县乡基层招录3699人,从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633名。健全“岗位在村、责任在村”工作机制,解决部分基层公务员“走读”和在岗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得到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的充分肯定。
2015年,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布局,“三严三实”、两为(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两考“业务发展之考、自身建设之考”的新要求,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考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县以下机关职务职级并行的新改革,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以思想教育为前提,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把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公务员培训的主课,按照从严治吏的要求,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到县处级以上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全过程。突出搞好专业化能力培训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以守纪律讲规矩为重点,从严抓好公务员队伍的管理监督。深化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应用,规范岗位职责、规范服务流程、明晰工作节点、完善胜任力指标,严格落实《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加大对“庸懒混”现象的常抓常治力度,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问责。严格考录选拔,完善考录政策,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渠道。三是以正向激励为导向,有效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着力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相对偏低的问题。稳慎推进分类改革,扎实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等相关工作。探索系统奖励新途径,对在本职岗位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表现突出及时给予奖励,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提高效能。积极培树一批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个人干净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公务员争创一流业绩,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四是以强基固本为目标,大力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招录向基层倾斜,加大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做好从村(社区)干部和优秀工人、农民中考录县乡机关公务员工作,注重从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继续探索偏远乡镇基层公务员“引得进、干得好、留得住”的有效方法。落实基层特殊岗位补贴,改善生活工作环境,待遇向基层倾斜,让基层公务员安心工作、勤政敬业。同时继续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翟天山要求,全省公务员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一建双争”(建模范部门、争创一流业绩、争当“两为”干部);全省广大公务员要强化政治意识、做“对党忠诚”的示范,弘扬法治精神、做“依法治理”的示范,落实主体责任、做“敢于担当”的示范,提升岗位胜任力、做“事业有为”的示范,坚守廉洁底线、做“清廉为官”的示范,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加快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步伐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